基本服务
(一)图书采编与储藏;
(二)图书资料借阅;
(三)图书资料网络系统的设计、维护和管理;
(四)利用馆藏报刊及图书资料,提供相关社会服务;
(五)开展业务辅导,指导农村、学校、厂矿、街道的基层图书室建设;
(六)承办县文广新局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基本职责
公共图书馆免费向读者提供基本服务,包括:
(一)文献的检索、阅览、外借、一般性咨询;
(二)电子与网络信息资料的检索、浏览、阅读、咨询;
(三)流动服务和定点借阅;
(四)举办公益性讲座、展览、学术交流、培训等活动;
(五)专门为少年儿童、残疾人、老年人提供的借阅服务;
(六)阅读指导和读书活动;
(七)其他公益性服务。
办理借阅证须知
(一)办证的时间地点:一楼综合阅览室服务台对外服务时间随到随办,即办即用。
(二)办证流程:填写办证申请表——出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——缴纳押金(50元)——领取借书证。
(三)借阅证续期:借阅证是读者借书的唯一凭证,有效期一年。借阅证到期后须审核本人身份信息方可继续使用。
(四)借阅证丢失及补办:不慎丢失借阅证,请及时上网或到服务台凭身份证或押金收据办理挂失手续。挂失前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借书证所有人承担。借阅证挂失一周后,凭本人身份证或押金收据可补办新证。
(五)退证:在综合阅览室服务台对外服务时间内可随时办理退证。退证前,须归还所借书刊,结清滞还费。退证时,凭持证人的身份证办理,同时收回押金收据及借阅证并退还相应押金。如须他人代为退证,代退人须携其本人身份证及被退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方可办理退证。
(六)借阅证使用:读者凭借阅证一次可免费借阅图书或杂志2本,借阅时间30天,若超过规定借阅期限,每本书按0.2元/天加收滞还金。